聲稱患愛滋病疑犯瑪麗逃逸 員佐級協會:疑犯如廁未必帶手扣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1/16 17:13

最後更新: 2018/11/16 17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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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員帶同警犬由醫院到附近一帶搜捕疑犯。(黃傑偉攝)

聲稱患愛滋病男疑犯在瑪麗醫院逃脫!該名34歲逃犯名為李亮(Li Leon;前稱李俐樺),聲稱患有愛滋病,在瑪麗醫院留院期間藉詞肚屙,一小時內去4次廁所,疑乘警員鬆懈之際,拆走廁所假天花逃去無蹤,警方出動警犬在醫院內搜查,又派出大批警員追捕疑犯,至今仍未尋回。

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接受TOPick訪問指,一般被羈柙的犯人如因病住院,會入住羈留病房或一般病房,需視乎疑犯的狀況而定。住羈留病房會交由懲教署職員看守,至於住一般病房的疑犯,就會由兩名警員看守,警員會視乎現場環境,評估是否安全,再平衡疑犯的私隱,決定疑犯如廁時會否解除手扣,

當疑犯躺在病床上,警方會為他們鎖上手扣;不過,當疑犯需如廁,警員就會視乎當時的環境再決定,如果警員認為可控制場面,有可能會解除手扣,有時警員甚至會半掩廁所門,以策安全!

至於疑犯聲稱患上愛滋病,警員會否擔心被傳染而鬆懈,林志偉指,遇上患有傳染病的疑犯,警員反而會更加警覺及戒備,

就因為疑犯有傳染病,警方擔心他們或出現突發行為,傷害自己或其他病人;警員更要承擔被襲的危險,理應較平常更為警覺。

警方表示,該名34歲逃犯在2015年6月涉行使虛假身份證明文件罪被捕,其後違反保釋條件,之後棄保潛逃,一直被通緝。兩日前(11月14日)疑犯來港經機場入境時被捕,但他昨晚(15日)在還柙期間報稱不適,被送入瑪麗醫院治理,但今早8時半在病房內逃脫。

據與逃犯鄰床的病人何先生指,疑犯入院初期,警員高度戒備,由兩名警員看守,又以鎖鍊綁住其背部,疑犯如廁時,警員更會「頂住度門只留條隙」。

何又指,疑犯經常嚷著要去廁所,更在1小時內要求4至6次。終在今早8時許,疑犯在病房內的獨立廁所,拆去假天花爬過隔離病房的廁所,然後逃去無縱。